答考生问-凯发国际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15浏览次数:4406

1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的办学性质?

答: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创办于1998年12月,是依托国家“211工程”重点高校、江苏省重点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创办的独立学院。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发展,学院以优良的办学质量和声誉,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学院2012年8月登记为事业法人单位,现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

2请问学院的人才培养方面有哪些优势和特色?

答:我院人才培养优势和特色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导向设置专业,二是依托苏州大学的优势学科和优质师资组织教学,三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制定人才分类培养方案。学院立足于学生成长成才,尊重、指导和服务学生个性化发展,以多元化人才方案培养具有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在教学上实行完全学分制,把学习自主权完全交给学生;在学生教育引导上实行学生行为学分体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学生管理建设上,注重学生社团建设,强调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的养成和技能的提高;在就业指导上注重以职业规划引领创业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

3请介绍学院毕业文凭发放情况

答: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苏州大学文正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4学院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有何要求,进档考生专业如何安排?

答:我院对江苏省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的要求: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普通类考生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1b1c,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技术科目合格。

我院将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

5学院有哪些奖学金设置及帮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答:我院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还设立人民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和院长特别奖等各类奖学金,每年获奖人次超过在校学生数的30%。通过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和学院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6请问学院在校园文化建设及学生素质拓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我院十分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倡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立了思想政治教育中心、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科研活动指导中心、科技竞赛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奖勤助贷服务中心、校友服务中心、社团服务中心、新闻中心十个学生服务中心用于指导各类学生校园文化活动及学生素质的提升;成立了团委、学生会、学生科协、学生民主管理委员会、学生奖惩评议和仲裁委员会、学生财务指导中心、学生创就业指导和服务中心等学生组织20多个及各类学生社团50余个,出版学生刊物20余种。学生活动社团化、社团活动专业化是我院校园文化的特色和亮点。

7请问学院毕业生创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院始终将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作为学校的办学宗旨,所设专业都是社会需求较大的专业。学院地处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城东是苏州工业园区,城西有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苏州所辖的四个县级市又是外资投资十分集中的地区,地域优势十分明显。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努力提高学生创业和就业指导水平,加大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奖励力度。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中,学生创业园已经成为校园一大亮点。近年来我院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2%以上,2012年5月我院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8请介绍一下学院与国外及境外大学合作交流的情况?

答:学院崇尚国际化的办学理念,成立了文正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坚持走国际化办学之路,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拓宽学生的国际化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学院先后与德国、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10多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均有为数众多的学生前往交流和学习。

9通过贵校服装与服饰设计(空乘)专业专业考试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如何录取?

答:凡取得我院服装与服饰设计(空乘)专业考合格证书的2013年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2013年高考文化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控制线(校考)。我院将按照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100% 文化课成绩×100%)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0.贵院的艺术类专业的志愿填报时间是何时?

答: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志愿填报时间是江苏省第一阶段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的通知》精神,2013年的填报时间是6月27日至7月2日,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批次。

11.被贵校录取后,在校期间是否可以转至其它专业学习?

答: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对符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程序申请转专业。

12.贵校学生如何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如何颁发?

答:我院在籍学生,学有余力者,均可报考苏州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苏州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采用双休日上课,学生学习期满,符合第二学士学位条件者,由苏州大学颁发苏州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但不颁发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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